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网络货运办理的相关问题?
来信人: 徐*龙先生 来信日期: 2021-11-23 信件编号: 202111230451159437
来信内容: 请问网络货运资质需要办理电信增值服务类目需要的哪几个项目。许可证所需要的书面报告(线上)是否有固定格式。或者有案例可以参考,如果不合格是否会把所有问题都罗列还是单一问题打回后其他问题不罗列 。
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网络货运相关负责人员与您进一步沟通对接。经电话请示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相关负责领导后,相关回复意见如下:

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第七条 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和《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办运函〔2019〕1391号)。”

一、网络平台服务功能 (一)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应包括以下条件: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等相关规定,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相关申请流程和工作要求遵照上述条款。

二、云南省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2020〕13号)要求,申请从事网络货运。具体工作要求可进一步咨询属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云南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处理单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处理时间:2021-11-25 09:11:54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