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199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211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同时,185个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201个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继续保留称号。
其中,云南共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5个单位经复核确认保留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5个单位经复核确认保留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详细名单如下
2018—2019年度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云南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
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云南省)
昆明公路局宜良公路分局宜良超限检测站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东管理处玉溪分处元江收费站
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南部汽车客运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关累海事处
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资管云南区域总部空港东收费站
经复核确认保留的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云南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
普洱公路局西盟公路分局
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大理州地方海事局
经复核确认保留的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云南省)
昭通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驻州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丽江汽车客运站
怒江公路局贡山公路分局独龙江公路管理所
云南省曲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